公婆悄悄将丈夫告上法庭,使丈夫突然背上了巨额债务,名下的两处房产也被法院查封。2007年6月,法院再审开庭,就强某父母诉强某欠款一案重新审理,并依法追加顾某为共同被告。 检察日报讯:(记者李明耀 唐晓宇 王强)公婆悄悄将丈夫告上法庭,使丈夫突然背上了巨额债务,名下的两处房产也被法院查封。在已无财产可供分割的情况下,丈夫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这起蹊跷的借贷官司,让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的弱女子顾某陷入了可能无家可归的窘境。案件经检察机关抗诉,法院再审,顾某最终拿回了自己的房产。近日,房产转移相关手续已经办妥。
顾某与丈夫强某结婚已有8年,夫妻俩都在银行工作,收入不菲,并拥有两处房产。2006年3月,顾某怀疑丈夫在外与别的女人有暧昧关系,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介入后,丈夫强某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法院遂判决不准离婚。顾某认为丈夫有悔改之意,便继续维持着平静生活。谁知事隔不久,同年8月,强某竟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顾某这时才发现,丈夫名下两处房产均已被法院查封。原来,在顾某提起离婚的官司结束后不久,强某的父母将强某告上了法庭,称强某从2003年起,为购房、装潢等先后借走89.5万元,还出示了借条、银行取款单等物证。法院判决强某还款,并于6月底查封了强某名下的房产。这场债务官司结束后,强某一下子成了“负翁”,而这一切都是在顾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紧跟着,强某便在没有财产可以分割的情况下,主动与妻子打起了离婚官司。身陷家庭漩涡的顾某心力交瘁,走进了惠山区检察院的大门,就法院的借贷纠纷判决结果申请抗诉。
惠山区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发现,在强某父母提起的借贷纠纷诉讼中,强某明确承认借款是在与顾某婚后产生的,依法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法院应当依法追加顾某为共同被告,但法院在未通知顾某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就作出判决,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据此,惠山区检察院于2007年3月向无锡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并获得了市检察院的支持。无锡市检察院随后向该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2007年5月,无锡市中级法院指令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再审。
2007年6月,法院再审开庭,就强某父母诉强某欠款一案重新审理,并依法追加顾某为共同被告。再审过程中,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强某欠其父母的债务由强某个人负责归还,强某名下的两处房产,一处归强某所有,一处归顾某所有。
法规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