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6月12日讯“今年高考正碰上端午节小长假,我们的监考费是不是也应该按照3倍标准发?”12日,青岛市一所中学的高考监考老师李老师拨打本报热线询问。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青岛高考监考老师基本上为公立学校的高中老师,监考费用由市招生办统一发到学校,假日监考属于临时劳务,不享受3倍补贴。
“做监考老师得提前两天培训,表面上看很简单,稍有差错就要受处分,而且今年高考正好是端午节小长假,应该遵照劳动法规定的假日加班制度发补贴吧?”拿着和往年差不多的高考监考费,已经连续几年为高考监考的一位老师质疑说。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对于今年高考监考能否发放3倍补贴,不少市民表示监考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应该发放,也有人表示反对。
针对这个问题,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信访处的相关人员表示,教师是否适用《劳动法》存在一定争议。普遍看法是公立学校是事业编制,公立学校与教师间是聘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而适用《教师法》,权益受侵害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民办学校与教师间是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山东瑞斯隆律师事务所的刘主任则认为,教师在节假日期间进行高考监考能否得到3倍补贴,关键看高考费用是否由学校发放,如果是学校发放,属于在稳定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加班。如果由招生办或其他部门发放,则属于临时劳务关系,不能享受3倍补贴。
记者随后采访了青岛市几处中学及招生办获悉,高考监考费用统一由青岛市招生办发放到学校,再由学校发到监考老师手中。而今年的高考监考老师大多是由招生办统一调度的公立学校的老师,因此,不能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假日加班制度。(摘自--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