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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08)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吗?

问:陈律师您好,三个月前我老公提出离婚,一月份我们第一次开庭,当时我不同意离,法院最后判决不准离婚。请问:六个月之后如果他再起诉的话,法院一定会判离吗?

答: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只是民诉法规定的诉讼程序,不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主要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法院仍然会判决不准离婚的。

(本次回复同时刊登在<山西广播电视报.晋城周刊>2008年第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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