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在08年办的银行信用卡,额度是12000元,之前每次都能按时还清,到今年3月份欠款逾期没有还上,在银行的催收下,我在4月份的时候把公司的公款挪用给还上了,还上了又赶紧从信用卡上取出来给补上公款了。在5月份我离职了,之后就一直没有还款,也不敢和银行联系,后来银行的人打电话到我家催还,最近发了个函,说3天内不还上就起诉了,我一个人在外地,一个月几百元的工资还不够交房租和生活费,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果我一直这样躲避下去银行会怎么样?
答:建议你尽快将银行欠款还掉。否则:1、你将留下不良记录,对你以后生活、工作有影响;2、银行会起诉你,你终生有还款义务;3、信用卡的利息非常高,具体如下: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4、依照《刑法》规定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回复同时刊登在<山西广播电视报.晋城周刊>2010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