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新闻 2002年02月05日〗
“小灵通”引出的纠纷
他叫陈仲忠,是晋城市某部门的一名法律工作者,2001年8月,他在晋城市电信公司见到了一份关于“小灵通”的宣传广告。
于是经过一番掂量之后,陈仲忠于2001年8月23日在晋城市电信公司购买了一部“小灵通”。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部“小灵通”在使用过程中却出现了许多问题,在这些问题上,陈仲忠和晋城市电信分公司发生了争执。
对于晋城市电信分公司的说法陈仲忠表示不能接受,因为不论是在“小灵通”的宣传广告中,还是在随机卖给顾客的使用说明书和用户手册中,对于“800小时”这一待机时间是专指702P和S331两款机型的情况,从未作出过任何说明,况且电信部门也承认,这两款机型的“小灵通”到目前为止在晋城市根本就没有上市,那么,这样的广告宣传在客观上会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
除此之外,陈仲忠对“小灵通”的收费标准也产生了质疑。
陈仲忠认为,既然晋城市电信分公司的广告宣传中白纸黑字写明:小灵通占用的是市内电话号码,使用和计费方式与固定电话相同,那么按常人理解,其计费方式就应该是和市内固定电话一模一样了,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看来,小灵通的话费标准与市话显然是有所不同,当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晋城市工商局广告科负责人时,这位负责人却表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好说。
对于“小灵通”在宣传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陈仲忠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于是2002年元月13日,陈仲忠一纸诉状将晋城市电信分公司起诉至晋城市城区法院。
陈仲忠表示,谁是谁非法律自然会有一个公断。
这是黄河台记者李霄、贾晓霞报道的。
来源:http://www.sxrtv.com/news/2002/02/05/0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