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
本所招聘有律师资格的律师助理一名!联系人:陈旻律师,电话:15935066966。
·
咨询请打我女儿陈旻(min)律师的电话15935066966(微信同号)。
·
1、本律师只代理标的在20万元以上的和疑难复杂的案子!
·
2、本律师代理并点评的银行卡被盗案由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以《案发取款机》为题于2010年10月8日播发
 更多...
地址:   晋城市黄花街1539号锦华商务大厦A座803室
电话: 0356-2034144
手机: 13903568055
邮箱: 13903568055@139.com
网址: www.jclvshi.com
微信: 13903568055
(17/20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自己给公司货款担保能不能起诉他?

 问:我公司于2080年销售给某公司价值30万余元的原煤,某公司支付了10万元货款后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履行。后双方协商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分3期偿付,逾期不履行,某公司应承担违约金;某公司的法宝代表人陈某以私人名义做担保,并在该协议上签字确认。事后,某公司先后支付了货款7万余元,余款10多万元一直拖欠未付。今年3月,某公司被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我公司即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偿付余款,并承担违约金6万余元。陈某却认为其是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担保,不应由其承担偿付责任。请问我公司能否起诉陈某?

  答:根据担保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没有规定法定代表人不可以为自己公司做担保。你公司和某公司、陈某经协商一致达成的还款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协议合法有效。现某公司被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无力偿还债务,你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直接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本次回复同时刊登在<山西广播电视报.晋城周刊>2010年第17)


>>>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晋城市城区法院 泽州县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 晋城律师 法律法规大全
中国著名律师排行榜 晋城家教网 汇法网 法律快车晋城站 晋城房产网 法律110网 中国法律网 法律在线
找法网 律师365 大律师网 中国企业集成 诉讼费计算器 律师费计算器 中国法网 山西债务追讨律师110
找法网 律师黄页
版权所有:陈仲忠 执业证号:11405199610148382 技术支持:晋城黄页 天狐网络
地址:晋城市黄花街1539号锦华商务大厦A座803室 电话:0356-2034144 微信:Jclsczz 手机:13903568055 QQ:30447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