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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0)仅签订《购房合同》没有过户对方毁约对不对?

问:我在1980年以50000万元的价钱买了一套房,当时双方签有一份《购房合同》。我把房款给了对方后,对方把土地证和房产证给了我。听说过户要缴税,由于是自己住所以就一直没有过户。现在我想过户,但是对方看到房子涨价,想毁约。请问陈律师,我们当时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对方毁约对不对?如果打官司我能不能赢?

答:来信没有说清你购买的是城市的房屋还是农村的房屋,或者是其他人购买的商品房还是是其他单位的集资房等等,所以对你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无法作出判断。一般情况,如果你购买的是城市他人的房屋或者他人购买的商品房,合同应该有效,其他房屋的话就不一定了。合同有效,打官司就能赢,如果合同无效,对方毁约也没办法,打官司自然也就赢不了。(本次回复同时刊登在2010826山西广播电视报-晋城周刊》和《山西广电网2010年第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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