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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1)打伤了拉架的人算不算正当防卫?

问:朋友喝多了,和其女朋友闹,其女朋友的一男性朋友和我的朋友打起来了,我有几个朋友去拉架,对方就打了其中朋友,朋友还手了,把人家的头打破了,请问陈律师,在法律上讲,他算不算是正当防卫,会有法律追究责任吗?
  答:在一般情况下,因为相互斗殴的双方是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的双方都具有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而没有防卫意识,故一般不认为是正当防卫.只有对那些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可以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被认为是正当防卫。所以,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一般比较严格,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以及证据等才能认定。(本次回复同时刊登在2011年11月1日《山西广播电视报-晋城周刊》和《山西广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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