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偿顺风车
有偿顺风车在中国的法律中,属于“非法运营”。
如果是私家车非法运营,在保险中属于私自改变车辆用途,那么出了车祸,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办理保险理赔,这意味着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车主都要自己承担。而乘员有受伤的,可以要求车主和司机赔偿全部的损失。
同时因为车主涉及了非法运营,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并根据情况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2、无偿顺风车
无偿顺风车,可以称之为“好意同乘”,指的是经车主同意无偿搭乘他人车辆的行为。无偿的顺风车通常不会涉及私自改变私家车用途的情况,所以在保险理赔方面一般都能按照正常流程走。
无偿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都是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一旦发生损害赔偿,主要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事故是由车主违章引起,则车主应该负全责;如果是第三方引起,则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第三方没有能力赔偿全部损失,则搭乘人往往找车主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好意同乘”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车人损害的,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但驾驶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搭车人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