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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决定太阳几点钟升起,但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几点钟起床。” 这段话用来形容律师,真是再贴切不过。清晨8、9点钟,我把车停在路边,太阳暖洋洋地照在身上,前方校车边小朋友们正在排队上车。没有庭审安排、没有客户接待的早晨,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虽然绝大多数律师终其一生也无法达到金字塔的顶端,但在路上依然可以拥有自己的快乐,因为:我们律所的前台是个活泼的小姑娘,有一天她对我说:“原来挺羡慕你们律师的,想几点钟来就几点钟来;现在觉得你们也挺难的,总是在不断地加班。” 是啊,因为加班,看到了这个城市璀璨的夜景;因为加班,知道了这个城市原来也有不堵车的时刻;因为加班,揭晓了漂亮的文案、犀利的庭审观点、完美交易架构的背后,原来是艰辛的努力。特别是一些漂亮的女律师,明明可以拼颜值,却偏偏要拼才干,逼着我们这些男律师需要加倍地努力。从法官职业转换到律师职业,我充分感觉到了一点,就是一刻不努力,就会被市场淘汰,哪怕曾经是优秀的法官,也未必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商人自有其投资的逻辑,律师需要做的不是批评客户,而是帮助客户分析问题,找出解决的路径,就像在黑暗的隧道中寻找出口。换个角度想问题,如果客户都是谨慎并精通法律的,那还有律师存在的必要吗?律师应该感谢客户给了我们加班的机会,使我们能够在为客户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找到存在感。 当城市快要苏醒、当我们带着做了一夜方案后的满足感沉沉入睡,并就此避开城市拥堵的高峰的时候,这难道不是做律师的幸福吗?什么是律师喜欢的客户?付钱爽快,通情达理,不以成败论律师。这样的客户有吗?有,但是我们很少第一次服务就能遇到。更多的客户,总有令律师不那么满意的地方,不是不能爽快地支付足额的律师费,就是提出种种苛刻的要求,或者将不利的结果归咎于律师。可以想见,如果律师总是和不喜欢的客户打交道,那无疑会大大降低自己的职业幸福感。 俗话说:“什么样的马配什么样的鞍”。如果分别在某天的早晨去某地的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蹲点观察,会发现律师和律师有很大的不同,更奇妙的是,律师和客户的气质也是有一定吻合度的,有的律师甚至外表比当事人还像当事人。不是说有高低贵贱之分,而是说律师和客户气场最好大致相合,否则律师很难驾驭沟通。我个人不喜欢锱铢必较以及认为“找律师就是找关系”的客户。前者是因为做法官十余年,见多了 “胡搅蛮缠”的当事人和帮腔的律师,现在自己做律师,不愿意再与此类客户为伍,也不愿为了经济利益而与法院死磕(当然,如果法官的行为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站在自己客户的一边,这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后者是因为此类客户并不尊重律师的专业技能和劳动付出,即使案件接下来也会很累,一旦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就会被其认为是“江湖术士”,律师将毫无职业尊严可言。 2.努力适应客户的要求,用精致的服务培育客户的品质。 客户是上帝,上帝也会犯错,何况客户找到律师的时候,往往已经是焦头烂额的时候。有个客户找到我的时候,为房屋纠纷已经打了6年官司,衍生案件有数十起,一直处于疲于奔命、落于下风的状态,因此炒了原来的律师。刚开始交流的时候,客户非常的暴躁与悲观。我跟他说了两点:第一,不相信法律会实现正义的不要找我;第二,不听律师的方案,只需要律师跑个腿、传个话的不要找我。客户说:他找了很多律师,只有我还让他要相信法律的正义,所以他愿意再信我一次。我说:如果你有空可以和我们一起工作,讨论案件,我虽然不能承诺最终的结果,但我一定会让你明明白白地知道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 客户找到我的时候已经临近开庭,并且证据材料一麻袋,我和助手连着加了几天班看材料、做方案,客户也天天来,和我们一起吃晚饭、喝茶、聊案子。开庭前一天,客户打来电话,说看到餐蛋公仔面就想吐,不来了,相信我们会认真地对待他的案子。之后,不管案件如何波折,客户始终对我们的代理表示认可和支持,最终我们成功扭转了案件的结局。刚开始做律师的时候,对输赢看得非常重。因为曾经获得过“上海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承办过上千起案件,所以对自己的专业能力非常自信。但是,越做律师越发现,很多案件并非非黑即白,自己做法官的时候判的类似案件也只是一家之言。 因为最终决定权并不在自己手上,律师要求自己每件承办的案件都赢或取得预期成果,是一个不可实现的目标。但是,律师可以决定承办案件的努力程度。 第一,站在客户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曾经有个客户在被隐瞒真实信息的情况下增资数千万元,投资外地的一家企业。但不久就发现企业运营存在问题的蛛丝马迹。客户欲根据增资合同提起股东回购诉讼,我却提醒他先搞清楚股东和企业的财产状况再说,结果在数据库中查询到企业和股东有许多未执行债务。如果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贸然提起诉讼,很有可能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如何破局?我想法设法联系到当地的朋友进行法律调查,并制作了一份调查报告交给客户。当客户看到报告中所附的企业照片、数据及情况分析时,觉得我们确实站在他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虽然客户根据我们提供的信息,最终没有选择诉讼,而是抓住原股东挪用企业资金的线索谈判解决了回购问题。但我觉得心中很释然,因为我又拓展了一个外地的调查渠道,这是另外一种无形的财富。第二,把握案件节点和细节。诉讼律师最担心的不是实体问题,而是程序期间,举证期、上诉期、开庭日期、财产保全期限…….,无不是悬在律师头上的一把利剑。 我曾经担任过一个集团诉讼的被告代理人,开庭那天,眼睁睁地看着原告代理律师没到庭,6个案子按撤诉处理,几万元诉讼费化为乌有。虽然是被告律师,但我也为同行捏把汗,怎么和客户交待啊?不要认为全部是律师责任心问题,我就曾经接到过外地法院一张一年以后开庭的传票,我真想问问发传票的书记员,您是省心了,但我得惦记得多累啊! 还有一次,一家全国著名的企业找到我,说他们有个很小的案子一审意外败诉了,问我是否有兴趣担任二审的代理人。这个案件虽然小,但对该企业影响却是巨大的,甚至将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生态。这家公司的总部在外地,因为上诉期迫近,我立即驱车赶往公司所在地,跟集团法务部开会商讨代理方案。第二天驱车赶回上海,晚上加班撰写民事上诉状。由于该案件是新类型案件,理论界争议很大,我查找资料,选取对客户有利代理角度,一直忙到夜里12点多,才完成初稿。之后几天,反复和公司法务用邮件、电话商讨细节,最终赶在期限届满前寄出了上诉状。 第三,尽可能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虽然每个客户都是带着利益诉求而来,虽然律师和客户间是服务关系。但是,如果你真的把客户的利益放在心上,你会逐渐发现客户的可爱之处,有些人甚至在办案过程中就把你当作知心朋友。 有个客户卷入了别人的债务纠纷中,债权人是外地的一家非常有势力的企业集团,后来,债权人在当地起诉,客户就一直担心债权人会操纵审判的结果,乃至到了寝食难安的程度,我多方劝解都无效。后来我想起偶然结识的当地一个退休的法官,想方设法联系上他,跟他说明了情况,并安排了会面。老法官说了很多当地法院办案的趣闻轶事,并且郑重地保证:法官也珍视自己的名誉,如果为了金钱或是权力,把白的说成黑的,会被整个圈子鄙视。
通过几年律师的执业历程,我充分地感觉到,律师是个“急不得”的职业,律师也是个因选择而“幸福”的职业。律师必须付出,有时是不求回报;律师必须感恩,哪怕只是一个善意的微笑;律师也必须有使命感,哪怕是在过程中感到迷茫。 只有相信“尘埃里也会开出花来”,并为之不断地努力奋斗,某一天才会发现,“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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